根据2023年8月8日《2023年我院精神科公开招聘护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现按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并公示如下:
李锋 方伟 李庆庆 孙昌贾 张强 杨琦 晋伟业
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25日到8月31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院人事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
监督电话:0563-5036522(泾县医院人事科)
地址:桃花潭西路489号(门诊六楼611室)
泾县医院
2023年8月25日
皖公网安备 34182302000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