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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医院信息化系统与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21/8/16 16:26:07
 
 

一、项目编号:AHZX-CG-2021045

二、项目名称:泾县医院信息化系统与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楼20号楼

成交金额: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医院信息化系统与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改造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基本信息下载、医保服务、医药机构管理、信息采集数据上传、以及信息查询等     

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项目开发周期180日历天,验收后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杰、李明志、周少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经与采购人商定,本次招标代理费按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中标价的1.5%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医院、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489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138653168691386537665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医院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489

联系方式:13865316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3865376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郭劲松

电话:  1386531686913865376657

 

 泾县医院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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