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凡享受我县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在我院门诊就医时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即可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在我院门诊医保窗口即时结算。结算时,患者只需支付由本人自付的部分费用,按规定应该由医保基金报销的部分费用,由我院与县医保中心直接结算,享受报销政策更加方便,减轻了垫付医疗费用的负担。
医保办 吕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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