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我县出台《泾县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旨在努力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院从即日起对贫困人口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据了解,为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综合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日前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泾县扶贫开发局、泾县民政局 、 泾县财政局、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泾县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县对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市、县(区、市),由定点医疗机构在结算时先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城乡医疗救助补助和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费用,贫困人口个人只需支付不超过年度自付合规费用封顶额度部分,其他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年度自付合规费用的标准为: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
医保办 何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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