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按病种付费工作,增加按病种付费覆盖面,提高按病种付费的执行率,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县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病种付费制度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合管中心结合我县实际在2014年二十种单病种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十种疾病,新的方案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方案废止。
为了更好的实施调整后的单病种付费方式,我院于日前在分管副院长查贵智的主持下召开了由医务科、医保办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参与的2015年农合单病种付费调整方案协调会议,让广大临床医生更深入的了解新方案实施的具体细则,让更多符合单病种指征的患者享受单病种治疗。
医保办 吕颖
皖公网安备 34182302000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