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68号)要求,切实加强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特制定本目录:
一、慢性病目录
贫困人口慢性病病种由现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20组扩大到46组。其中:常见慢性病29组,特殊慢性病17组。各地可结合当地疾病发生情况及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适当增加慢性病病种。
(一)常见慢性病
1.高血压(Ⅱ、Ⅲ级);2.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3.冠心病;4.心肌梗死;5.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7.慢性溃疡性结肠炎;8.慢性肾炎;9.肾病综合征;10.糖尿病;11.甲状腺功能亢进;12.甲状腺功能减退;13.癫痫;14.帕金森病;15.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16.重症肌无力;17.结核病;18.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9.硬皮病;20.晚期血吸虫病;21.银屑病;22.白癜风;23.艾滋病机会性感染;24.白塞氏病;25.强直性脊柱炎;26.肌萎缩;27.支气管哮喘;28.精神障碍(非重性,包括抑郁症); 29.结缔组织病。
(二)特殊慢性病
30.再生障碍性贫血;31.白血病;32.血友病;33.精神障碍(重性);34.恶性肿瘤放化疗;35.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36.器官移植抗排治疗;37.心脏瓣膜置换术后;38.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等;39.肝硬化(失代偿期);40.肝豆状核变性;41.系统性红斑狼疮;42.淋巴瘤骨髓瘤;4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44.慢性活动性肝炎;45.脑瘫康复治疗;46.系统性红斑狼疮。
二、重大疾病目录
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目录病种由原卫生部规定的第一批12组扩大到44组。如果省级医保管理部门有新增重大疾病病种,我县参照执行。
1.儿童先天性心脏病;2.儿童白血病;3.终末期肾病;4.耐多药肺结核;5.血友病;6.慢性粒细胞白血病;7.唇腭裂;8.肺癌;9.食道癌;10.胃癌;11.结肠癌;12.直肠癌;13.妇女乳腺癌;14.宫颈癌;15.重性精神疾病;16.急性心肌梗塞;1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18.Ⅰ型糖尿病;19.甲状腺功能亢进;20.脑梗死(重症急性期);21.急性早幼粒白血病(>14岁);22.双侧感音神经性耳聋(≤14岁);23.心脏瓣膜病变;24.冠心病;25.冠心病合并心脏瓣膜病变;26.升主动脉瘤;27.腰椎滑脱症;28.青少年脊柱侧凸(≤18岁);29.椎管内肿瘤(神经纤维瘤.脊膜瘤);30.垂体腺瘤;3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32.病窦或二度Ⅱ型/三度房室传导阻滞;33.颅内动脉瘤;34.听神经瘤;35.骨肉瘤(≤25岁);36.发育性髋关节脱位(2-8岁);37.恶性血液系统疾病(>14岁);38.退变性脊柱侧弯;39.苯丙酮尿症(<18岁);40.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18岁);41.儿童智力障碍(<7岁);42.儿童孤独症(<7岁);43.急性髓细胞白血病;44.主动脉夹层动脉瘤。